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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要国庆长假了,对于持币等待购房一族来说,节假日里的楼市等各类房展是一定要去看的。对于大多数带着为买房打前站目的去看房展的人来说,在房展会现场主要的两大工作就是看沙盘上的小区楼房模型和索取楼书了。专家在此提醒购房者,尤其是对于第一次准备买房、第一次去看房展的消费者来说,在看房展的时候,千万不要把沙盘模型和楼书太当真,因为楼书是专业策划者策划的"作品",部分开发商夸大亮点忽略瑕疵是楼书策划者的功夫所在。消费者要留个心眼,花点时间,细察楼书和现实之间的距离。
有关专家建议购房者,面对楼书宣传要头脑清醒,不要被上面的夸张文字迷惑。对售楼书上的介绍,最好通过现场调查、货比三家等方式搞清实际的状况,签订合同时,把有关细节用补充合同形式予以书面约定,以防患于未然。
内容虚实须探明
专家介绍,“楼书”是开发商为推销楼盘而精心制作的一种印有房屋图形和文字说明的广告性宣传材料。“楼书”一般包括外观图、小区整体布局图、地理位置图、楼宇简介、房屋平面图、房屋主体结构、出售价格、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等主要内容。一般来说,外观图、小区整体布局图都是电脑制作出来的效果图,漂亮美观,但不是实景。而地理位置示意图只是简单的位置,通常情况下,仅供参考而非精确显示。而价格是随行就市的,故在楼书上就不一定显示。
如今,楼书设计印刷越来越精美,楼书上自吹自擂、随意发挥的溢美之词随处可见,诗情画意的画面和设计精美的效果图,更是让消费者看了介绍容易产生冲动。但是,大多数楼书上都不可避免地存在与现实之间的距离。举例来说,小区周围可能还是杂乱无章的局面,但楼书上却是草坪和树林,甚至是河流潺潺。楼书上的示意图更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距离小区数公里的轨道交通线路,画成“仿佛就在家门口”……专家提醒,楼书只是你买房开始的索引,是消费者认识楼盘的开始,而非可靠的终极的产品说明书。其中虚实需要买房者自己仔细探明。
法律对部分内容有约束力
据上海市襄阳律师事务所刘明律师介绍,楼书上部分确定的内容对开发商是有法律约束力的。根据2003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法院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刘明律师介绍,《解释》所规定的范围,一般指小区特定范围内的房屋及设施的介绍,而周边商业、生活设施、形象地介绍地理位置等内容不属于规定范围。开发商用来做宣传的楼书,作为一种宣传资料,如果它的某些介绍和说明是具体确定的而且又作为开发商销售该楼盘的一个重要卖点,说明和介绍的内容即使未在《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中明示,仍然可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对开发商有约束力,一旦该房屋及小区设施等在交付时与上述介绍与说明不一致,开发商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尽管法律的有关规定对购房者的权益作了相应的保护,但楼书上的某些内容仍然是法规所不能全部涵盖的。有关专家认为,即使这样,消费者千万不要把楼书和合同条款划上等号。楼书上带有主观色彩有关楼盘的形象介绍,对楼盘的优势进行夸张也是常有的,而周边设施、未来远景规划的示意,以及地理示意图上对距离的主观缩短手法,都是不受法律约束的。这些,都是消费者在解读楼书时必须考证清楚的。 |